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四期5号6号卸船机大修招标公告
浙江

附件下载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四期5 号6 号卸船机大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四期5 号6 号卸船机大修项目。主要包括设备拆卸、运输、检修、试验、回装、防腐、调试、验收等,含本桥式抓斗卸船机钢结构、起升开闭小车运行机构、变幅机构、 主钢丝绳牵引系统、拖绳小车钢丝绳牵引系统、大车运行机构、卸料系统、除尘系统、移动式司机室、电气系统、检修设施以及夹轮器、锚定装置、防风拉索装置、前大梁变幅安全保险钩、限位装置等安全辅助设施等部件设备,恢复并达到卸船机出厂设计要求的所有工作,以及大修期间确保温电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保护措施及7S 需要设备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
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含修理)桥式起重机A 级。
11.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火电厂或港口单台出力为 $800\mathrm{{t}/h}$ 及以上的卸船机检修或安装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2.投标人须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5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四期5号6号卸船机大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