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温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监理首次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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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温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监理
( XJXEC-2025-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温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监理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字[2025]146 号、沙发改函字[2024]14 号、沙发改字[2024]3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地方政府债券 $74%$ ,地方投资资金 $2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该标段包括约7 公里景区连接段道路提升和配套设施,道路总长度为 6.998km。道路等级:公路三级;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双轮组单轴载 100kN(BZZ-100);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三级路 10 年;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抗震设防烈度: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20\mathrm{g}$ 。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XJXEC-2025-002招标范围: 该标段包括约7 公里景区连接段道路提升和配套设施,道路总长度为 6.998km。道路等级:公路三级;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双轮组单轴载 100kN(BZZ-100);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三级路 10 年;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抗震设防烈度: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20\mathrm{g}$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尚在有效期内的)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已取得新的资质证书的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第12 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文的规定,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仍然有效,持证企业可在原业务范围继续开展监理业务,有效期届满后上述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自动作废。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应与系统中相关信息完全一致。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 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年龄在60 岁以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 个公路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不含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① 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② 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③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textcircled{4}$ 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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