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附属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725]ZHONGJIN[CS]2025004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附属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福建省政和县澄源乡下榅洋村陈厝1号 | 973,539.00元 | 98.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附属工程):
工程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附属工程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项 | 林远生 | 闽需解锁05132 | 973,539.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智奇 |
|---|---|
| 评审专家: | 郑仁标 、 叶信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8折,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的8折计取。 (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飞凤山绿荫停车位配套工程(二期)附属工程:0.77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