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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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XZ-2025-JSXK-G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846356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福鑫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5 09:00到2025-04-21 17:00
获取方式: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2、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早9:00-12:00至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云龙区汉景大道51号云龙桂花园20号楼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2 14: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12 14:30
开标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汉景大道51号云龙桂花园20号楼303室
七、其他
对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该小区本体维修资金。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利鑫城三四期小区内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388463.56元
2.3招标范围: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3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6结算方式:采用审计审定方式结算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无在建工程)。
4.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3.7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3.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
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5.1本项目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必须从供应商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
缴纳保证金用途),保证金缴至徐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徐州泉山支行,账号:320503123)内,保证金不计利息。$\blacktriangle$ 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天下午五点前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5.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退还其投标
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7:00附件下载
保利鑫城三四期3、4、5、6、8、11、14、15号楼共8栋楼20户外墙屋面防水及14号楼西墙公共区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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