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93-NTJR-T2025-0011
项目名称: 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76.7069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对小区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泵及控制柜、排污泵及控制箱、消防泵房、屋顶水箱、明露管道保温等进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消防规范使用要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成交后,成交人不得提出合同约定外的额外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5.拟派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9.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谈判响应函
11.谈判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竞谈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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