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文旅活动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10S[2025]240号
项目名称: 第十师北屯市文旅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0000
最高限价(元): 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十师北屯市文旅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第十师北屯市各类活动提供媒体宣传服务,即活动宣传方案、活动预案、活动线上直播、录播方案、微信公众号推送、指定媒体稿件、短视频发布等。该宣传拟围绕师市知名度高质量提升和师市内活动大流量推广的各项安排部署。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2月28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 规定; 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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