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材料预处理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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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预处理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KMZB25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材料预处理生产线 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
货地
标段(包)编 号 |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NKMZB25097 | 原材料预 处理生产 线 | 1」套 | 到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 效之日起5个月内全部 设备到达需方现场。 调试期到货后3个月内有限公司指 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技贸务 | 重庆红宇精 密工业集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实际控股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实际控股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实缴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 ① 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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