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烟化余热锅炉扩容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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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烟化余热锅炉扩容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烟化余热锅炉扩容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烟化余热锅炉扩容改造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XAYQ-2025ZB-0087
3、供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院内。
4、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次改造主要内容是余热锅炉炉帽高度在原来基础上加高3.8 米左右、炉膛出口烟窗集箱改造、炉膛前水冷壁向前移位,扩大炉膛入口尺寸,炉膛接口与已经改造扩大后的下部连接水冷相一致。相应的四周水冷壁及集箱改造换新,与改造相配套的锅炉钢架,保温系统,吊挂系统,上升管下降管系统等相应改造或更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 名中标单位。
6、资金:自筹。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支付预付款之日起60 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含设计),安装及调试时间18 个自然日(24 小时不间断施工)。总服务期78 个
自然日。
8、招标控制价:242 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因未了解现场情况导致报价估算错误或施工时的一切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 级)及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17:30附件下载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烟化余热锅炉扩容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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