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实验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12-HAZJ-C2025-0016
项目名称: 淮安市清江浦实验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3.9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3.96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清江浦实验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包含 6、 7、8、 9号楼电力线路改造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六,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未见联合体即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供应商 必须具 有 下列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 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2 . 供应商必须 具 有 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供应商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4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供应商 拟派项目负责人 和授权委托人 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2 4 年 10 月 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
( 四 )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 应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 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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