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茂名分公司环境监测走航车公开招标Z55VOCs环境监测走航车招标公告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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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茂名分公司环境监测走航车公开招标Z55VOCs环境监测走航车(招标编号:NWZ250430-2603-07458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VOCs环境监测走航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茂名分公茂名分公司环境监测走航车公开招标Z55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VOCs环境监测走航车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近三年(2022-2024)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近3年内国内具有环境空气走航监测车业绩和走航服务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至今。(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2)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供货状态、供货范围、性能及设备参数等需满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为星号“★”项,为不接受偏差项。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属于细微偏差,累计超过3项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1:00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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