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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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ZKY2025Y-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8.9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兰察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物流中心的水暖电等日常维保服务,会议服务有关工作,“职工之家”包括办公楼三楼书屋、职工活动中心、职工健身房等日常管理服务,院落清洁等日常后勤服务:乌兰察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旗县局(营销部)食堂餐饮服务,办公楼内保洁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服务期为2年,金额为7589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此次采购的相关内容。3.投标人应当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贵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问不足三年的,白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购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8.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响应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公司全市烟草系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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