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雄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其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4-G1-01136-YNLY-0038
项目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其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91.9028
最高限价(万元):291.9028
采购需求:镇雄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其它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镇雄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其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投标单位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半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附承诺函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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