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心医院肿瘤防治中心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十三(肝胆科)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ZB-250109
项目名称:肿瘤防治中心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十三(肝胆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胆道镜、超声内镜(含十二指肠镜)等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6,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胆道镜 、超声内镜(含十二指肠镜)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0 | 4,900,000.00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术中多影像融合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胆道镜、超声内镜(含十二指肠镜)等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胆道镜、超声内镜(含十二指肠镜)等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投标产品为进口的,提供投标产品完整的授权链条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投标产品为国产的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