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皮卡车辆购置询比采购公告
四川
-甘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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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8-005213
二、采购单名称: 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皮卡车辆购置
三、采购单位: 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8-20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09-1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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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长城牌山海炮HI4-T皮卡 | 13% | 辆 | 1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供应商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项同类型车辆及以上客车的销售业绩。(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9. 财务要求:采购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供应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