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实战应用模块建设(智慧派出所一体化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陕西
本询比项目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实战应用模块建设(智慧派出所一体化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HX-202400140-045 ),采购人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实战应用模块建设(智慧派出所一体化平台)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为 智慧派出所一体化平台,含低代码平台(配置服务管理中心)、基层基础管控平台、数据采集助手(平安地图移动端重构)、系统对接、数据实施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单价限价详见下表: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元) |
|---|---|---|---|
| 1 | 低代码平台(配置服务管理中心) | 套 | 298113.2 |
| 2 | 基层基础管控平台 | 套 | 1342453 |
| 3 | 数据采集助手(平安地图移动端重构) | 套 | 254717 |
| 4 | 系统对接 | 套 | 93962.26 |
| 5 | 数据实施服务 | 套 | 109811.3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至少一份类似信息化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产品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签订日期等。单项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文件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 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4 月24日 08 时30分至2025年 4 月27日 17 时30分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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