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巴彦淖尔甲醇厂加氢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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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巴彦淖尔甲醇厂加氢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3827,招标人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 况:
加氢催化剂是焦炉煤气制甲醇的重要催化剂,要求催化剂高温性能稳定,使用寿命较长,是焦炉煤气制甲醇的保障。
2.1.2招标范围 及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12170279 | 免硫化加氢催化剂 \LYT710-S\ 加氢罐 | LYT710-S | 吨 | 50 | 净化车间 |
2. 1 . 3 交货期 :按需方生产需求 分批 送货,需方电话通知后 10日内到货。
2. 1 . 4供货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金泉工业园区神华巴彦淖尔公司甲醇厂
2.1.5 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 60 %的货款;货物使用3个月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30 %货款;合同总价的10 %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以焦炉煤气制甲醇或制天然气(LNG)装置上使用的加氢催化剂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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