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设计合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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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设计合作服务采购(招标编号:DBDLSJY-FW-N1056-07-2025-001)已由招标人立项审批完毕,具备招标条件,资金为100%自筹,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对本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田县舒桥乡,本期工程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主要包括: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装机容量约126.5MWp,工程拟新建110kV升压站。
招标内容和范围: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各类相关验收后续服务,以及报审配合(图审)等。
按照招标人和项目业主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委托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设计成品应获得审查单位的认可和建设地主管部门的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设计业绩。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设计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中。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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