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周潭小流域(大涧沟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第1次更正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更 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G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周潭小流域(大涧沟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
| 评分因素 | 采购文件原文 | 现修改为 |
|---|---|---|
| 供应商荣誉 | 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 | 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
2.删除: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的体系认证评分因素。
3.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新增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 拟派项目经理实力(10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有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①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与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 ③若合同及验收材料中均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
4.开启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5.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潜在响应单位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郊区周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镇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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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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