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兴安县作业区)3标更正公告(一)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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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兴安县作业区)3
标更正公告 (一)
(招标编号:GLZC2025-G2-00375)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LZC2025-G2-0037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兴安县作
业区)3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2
(2)”条款中的“报价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 $30.0%$ )”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2、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0.2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价格分权重为 $70%$ ,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 $^{70*}$ C $1+3%$ 0 $=72.1$ 分。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97分)
2、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97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的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0.2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价格分权重为 $30%$ ,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97分,则
共计八汇总侍分的恰应为9/(1+3%)U%里-49.91。
2 ① 凡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② 本次更正公告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故不作延期。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1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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