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热电燃气能量深度利用节能增效项目燃气发电机组1500kW6000V50Hz3自动化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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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济南分公司热电燃气能量深度利用节能增效项目燃气发电机组\1500kW 6000V 50Hz 3 自动化(招标编号:NWZ250519-2523-078027) , 招标人为 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气发电机组\1500kW 6000V 50Hz 3 自动化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济南分公司热电燃气能量深度利用节能增效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燃气发电机组\1500kW 6000V 50Hz 3 自动化 | 2.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商必须具备发电机组实验监测能力,具备有功、无功性能等GB/T2820规定的出厂实验、检验项目,确保发电机组经过实验检测后合格且可靠方能出厂交付。由投标商自行填写相关设备,提供提供设备明细表及数量,型号,图片等资料。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书面承诺:内燃机组要适应本项目瓦斯气的组成(含氢量20-30V%、氮气21%、其余为甲烷、乙烷等烃类)和性质;在排烟温度不低于525℃的情况下,每吨干气净发电量大于3886kW.h,每吨天然气发电量不低于5444kWh,机组净发电效率高于40%;内燃机排气中的NOX含量低于1855NOX(mg/Nm3@5%O2),CO含量低于469ppm,碳氢含量低于1156ppm。 (2)质量保证期为正常投入运行后60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合同货物如发生质量瑕疵或缺陷,供方应在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的期限内自费进行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到安装现场的拆卸、安装等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均由供方负担。如供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有权退还全部或部分合同货物,并罚没供方质量保证金或银行质量保函。供方应返还全部或部分货款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修、更换、拆卸安装已支付和需要支付的费用、损失。 (3)燃气发电机组采用 PLC 控制, PLC 控制柜置于机组附近,并预留 MODBUS RS-485 通讯接口,可将信号通讯至第二动力站 DCS 系统。 (4)投标商书面承诺:远传仪表防爆等级不应低于 ExdⅡCT4 或 ExiaⅡ CT4(或采取买方认可的等同 于防爆措施的技术方式),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5。 (5)供货范围需要完全满足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热电燃气能量深度利用节能增效项目燃气发电机组技术规格书要求(满足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热电燃气能量深度利用节能增效项目燃气发电机组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所有物资及发电机组本体的检测仪表及控制系统等由机组成套供货及随机配套大修备品备件1套,见分项报价表中备品备件明细),不允许有偏离 (6)供应商需承诺接受以下分期付款条件: (1)设备到货后一个月内验收,验收合格(若未验收则最长两个月)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60)%,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该款项。 (2)正常运行3个月并经性能验收考核(内燃机组适应本项目瓦斯气的组成(含氢量20-30V%、氮气21%、其余为甲烷、乙烷等烃类)和性质;在排烟温度不低于525℃的情况下,每吨干气净发电量大于3886kW.h,每吨天然气发电量不低于5444kWh,机组净发电效率高于40%;内燃机排气中的NOX含量低于1855NOX(mg/Nm3@5%O2),CO含量低于469ppm,碳氢含量低于1156ppm。)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该款项。如合同货物验收试验结果不能达到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指标时,每不能达到一项技术指标,供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技术指标超出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偏差区间,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买方的直接损失。 (3)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正常投用12个月后,性能指标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及和质保金等额的质量保函后(供方开具的质量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整个质量保证期。如因在该期间内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延长质量保证期限或保函有效期早于质保期到期的,供方应延长该质量保函的有效期至质量保证期届满。),支付该款项。(质量保证期为正常投入运行后60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合同货物如发生质量瑕疵或缺陷,供方应在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的期限内自费进行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到安装现场的拆卸、安装等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均由供方负担。如供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有权退还全部或部分合同货物,并罚没供方质量保证金或银行质量保函。供方应返还全部或部分货款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修、更换、拆卸安装已支付和需要支付的费用、损失。) 违约责任:如不能满足招标条件中性能验收指标,乙方应足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每不能达到一项技术指标,供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技术指标超出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偏差区间,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买方的直接损失。项目现场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拆除,并将项目现场恢复原样,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7)交货期为2025年7月30日前,不允许延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9 09: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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