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南环院基于自清洁增透膜的光伏电站发电量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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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南环院基于自清洁增透膜的光伏电站发电量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106,招标人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 基于自清洁增透膜的光伏电站发电量提升服务 。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提供具有增透自然光功能的 SiO 2 纳米 材质增透膜 , 在 国能(浙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组织实施 光伏 组件表面处理和镀膜工作,经镀膜后的光伏组件 5年内年均发电量增益5%以上(以仅表面处理不喷镀的光伏组件作为对照组),镀膜总有效 容量不低于 50MWp ( 镀后发电量增益小于 1%的不计 ); 开发 与现有光伏电站管理系统兼容的电 量增发数据 管理及分析 系统 ;提供一套 光伏组件表面处理装置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 要求 ”。总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自清洁镀膜或光伏组件抗污技术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自清洁镀膜或光伏组件抗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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