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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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公司无开设机构区域出险的案件,使用公估公司提供理赔服务;(二)有机构但超出现有理赔资源配置能力,在理赔资源补充期间使用公估公司提供理赔服务;(三)对于公司理赔人员无法处理的案件,需要特定业务技能人员处理,足以在准确迅速地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保险责任或减少损失等方面提供帮助,或某项作业能力及服务水平明显高于公司理赔人员且具备成本优势时,使用公估公司提供理赔服务;(四)特大灾害期间公司理赔资源不足时,使用公估公司提供理赔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984)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公估公司机构备案表;3、投标人应具有公估人员执业资质(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条内容的承诺书(1)经营稳健,未出现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的情况、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或违规行为、未出现重大亏损或重大风险事件等(2)品牌形象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诉讼、重大纠纷或重大负面舆情等;(3)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表现良好,近三年在信息安全、劳工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风险。9、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附件下载
渤海财险公估服务建库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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