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 更正 公告
一、项目编号: czsjqt202503-004
二、项目名称: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 更正 信息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更正为 :需解锁
供应商 地址 更正为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丰乐菜市场 C号楼12号
中标金额 更正为 : 9.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 两 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更正日期: 2025年5月8日
五、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3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中标结果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中标结果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需解锁,地址:滁州市东坡东路711号(东坡路与凤阳路交叉口)苏滁生活广场439室,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ml),书面投诉材料.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称: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滁州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 滁州市琅琊区西方寺新街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