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和规划《纲要》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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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JSZL-C2025-0001
项目名称: 通州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和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南通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通州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全面评估通州区“十四五”时期发展成就,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通州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风险挑战,前瞻谋划“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等。(详细内容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响应函
9.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1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3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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