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六批集中招标(16-1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1-4整流机组纯水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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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第十六批集中招标(16-1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1-4 整流机组纯水
装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5-01-016-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二期古城变#1-4 整流机组纯水冷却装置现场勘查、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安装、单体设备调试、整组联动调试,原有纯水冷却装置及其附件拆除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材料备货工作,具体改造时间结合电网停电计划进行,单台改造时间为 5 个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施工范围:
二期#1-4 整流机组纯水冷却装置技术改造包括:现场勘查、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安装、单体设备调试、整组联动调试,原有纯水冷却装置及其附件拆除等,每套新装设备必须满足单台整流机组独立冷却散热条件。
2.2.2 施工内容:
1.旧整流机组纯水冷却装置拆除,共计四套。
2.新纯水冷却装置安装,共计四套。包含但不限于箱体、板式换热器、纯水泵、气水分离器、离子交换器、膨胀水箱、阀门、管路、PLC 控制系统、触摸屏、双电源切换装置、压力表、电导率仪、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液位计。
3.新纯水冷却装置调试。
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4.2 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
名盖章页)。
4.4 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5 投标人拟派一名专职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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