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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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513NTGC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已由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昌发改字〔202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共改造道路85条,总长约15079.986米。水泥路改建为沥青路面62862.212平方米,砂石路改建为沥青路面6658.839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控制价:9,030,551.00元;
2.3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4 工程建设地点: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
2.5 计划工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112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此两个查询项页面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有效期内;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1 16:00附件下载
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聂司马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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