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劲松镇2025年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62]SXGS[CS]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228.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7,228.2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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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装修工程 | 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7,228.22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劲松镇人才公寓平房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至少有效连续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至2025年4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1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开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