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余热回收系统12000×7000×6000Q235B+20#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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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余热回收系统\12000×7000×6000 Q235B+2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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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余热回收系统\12000×7000×6000 Q235B+20#(招标编号:NWZ251021-2109-09911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余热回收系统\12000×7000×6000 Q235B+2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余热回收系统\12000×7000×6000 Q235B+20#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审计报告需有审计单位印章或骑缝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其中:三年利润均为负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至少2套在新建或改造管式加热炉用余热回收系统整套的供货业绩,该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3点。①该业绩的供货范围可不包含配套的预热器及风机;②该业绩的排烟温度不高于100℃,且预热器热负荷不小于6.5MW;③该业绩至少1套包含不小于60m自立式钢烟囱。 产品业绩证明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图纸、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同时需要提供业绩对应的运行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 本技术规格书文中加注星号(“★”)的条款表示很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1项不符合“★”的条款,作废将导致报价无效。 该项需提供相对应的①合同;②技术协议;③用户证明等相关文件的扫描件(至少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卖方郑重承诺其所出售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6 1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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