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部5号炼油联合装置挖潜增效项目旋流及脱液组件(成套)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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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部5号炼油联合装置挖潜增效项目旋流及脱液组件(成套)(招标编号:NWZ250606-4803-07952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旋流及脱液组件(成套)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部5号炼油联合装置挖潜增效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旋流组件\Φ3200 LYB-CL-2602 06Cr19Ni10 | 1.000 | 套 |
2 | 脱液组件\Φ3200 LYB-CL-2303 06Cr19Ni10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 本项目属于改造扩能项目,不允许在设备本体进行施焊或变更,投标方须提供详尽的内件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提交CFD模拟过程数据和满足设计要求的理论计算过程。 2.本技术规范书标“★”项为招标否决项,对这些条款有偏差不满足的将被否决投标;“▲”项为偏离项,投标文件中若有五项(不含)以上不符合“▲”的条款,将被否决投标。对条款的偏差必需在投标标文件技术及商务偏差一栏表填写;投标文件中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需承诺所供产品应满足采购规格书中“3.0 技术要求”中3.1及3.3的相关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提供2020年以来石油化工类似工况下至少1套液化气脱胺系统和至少1套催化干气脱液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等证明文件,其中至少包括:应用业绩的使用项目、用户地点、设备的设计参数、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签署盖章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请购文件内容如与资格审查项有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4 09:3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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