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1号凉水塔防腐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79/18-QT-49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其他技术改造-1号凉水塔防腐更新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新南绕
2.2 项目规模: 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66天 (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其他技术改造 -1 号凉水塔防腐更新改造项目 (CHDTDZ079/18-QT-49701): 1 号凉水塔淋水层主梁、次梁更换,循环水入口流道结合缝修复防腐,凉水塔内圈围墙修复,水塔顶部反檐修复,水塔避雷针、接地线、航标灯及电缆更换,水塔顶部护栏更换,水塔爬梯防腐;本项目包工包料,总工期为 66 天,质保期 1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1号凉水塔防腐更新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的结构检修业绩,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防腐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