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516
二、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大道西段9号西南机械装备城A2栋3单元3层8—9号 | 646,800.00元 | 82.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051227 | 电梯 | 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 | 通力电梯 | 载重:1000kg 速度:1.5m/s 行程:15.15米 总楼层/服务楼层/门:5/5/5 轿厢类型:单开门型号:KONE-K | 1(项) | 646,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超(采购人代表) 、 刘映刚 、 罗万明 、 吴松 、 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泽鸿路二段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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