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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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设备更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 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758D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通过交付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7:00附件下载
南京海关龙蟠路6楼运行中心监控大屏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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