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厂内灰渣及石膏转倒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72/17-QT-06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厂内灰渣及石膏转倒运输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滕州市荆庄街19号
2.2 项目规模: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2×150MW火电机组)分别于2003年3月和11月投产;#3、4机组(2×315MW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2月投产试运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一二期脱水仓炉渣转倒及周转灰场卫生清理项目、加湿灰、干灰、石膏转倒运输、脱硫石膏泥外运项目总工期 730 日历日,计划自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 7 年8月20日止;道路冲洗项目总工期 659 天,计划自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 7 年8月20日止;如有变化,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开工时间,合同服务期限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 -2025-2027 年厂内灰渣及石膏转倒运输项目 (CHDTDZ172/17-QT-06401):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2025-2027 年厂内灰、渣及石膏转倒运输项目:一二期脱水仓炉渣转倒,加湿灰、干灰、石膏转倒运输,脱硫石膏泥外运项目总工期 730 日历日,计划自 2025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止;道路冲洗项目总工期 659 天,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5-2027年厂内灰渣及石膏转倒运输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货运)。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炉渣或石膏或污泥等运输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