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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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PEC-HW-0221001-01112-2025-004)
一、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
二、采购条件
本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EC-HW-0221001-01112-2025-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三、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详情咨询茂名永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活性炭(型号规格:煤制碳,200目通过率≥95%,比表面积≥900m2/g,碘吸附值>800mg/g,灰分<10%,水份<3%,PH值(5-7.5),填充密度400-500kg/m3)。数量共240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或生产能力与经验,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文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投标单位或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人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投标单位需在公示截止日前提交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投标人近三年工程项目类活性炭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3份,需提供合同的首页(能显示合同编号、采购方、数量)、签字盖章页。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证书和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已解除。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