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3、4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BOT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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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3#、4#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
BOT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3、4 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BOT 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NTXK-F001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3、4 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BOT 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2.4 建设规模:3000 万吨
2.5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 个月(含负载试运转);项目运营工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8 年整。
2.6 招标范围: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不包括采装、卡车运输环节),范围包含:1)排土场削坡、机道基础硬化、维修路硬化及两侧护坡加固、破碎站基础及挡墙建设、防洪排水设施建设;2)剥离半连续系统详细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及系统建成后的为期8 年的运营、维护、保养、移设及剥离物的破碎、输送、排土等全部安全生产服务。运营期结束后剥离半连续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资产以0 元的价格移交至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 项,建设类业绩须为已完工工程,运营类业绩包含已完工项目和正在运营项目:
(1)1 项合同额5000 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带式输送机系统建设(设备供货或安装)或运营维护的相关业绩;
(2)1 项合同额5000 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半连续系统(含地面系统、块煤系统、煤炭运输系统)建设(设备供货或安装)或运营维护的相关业绩;
(3)1 项合同额5000 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矿井建设(设备供货或安装)或运营维护或托管的相关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或机电)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证明材料(建设类合同提供竣工验收或完工结算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发票),运营类合同提供过程结算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发票。已完工项目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5000 万元;未完工项目已开具的发票总额可小于5000 万元,但合同暂估金额不少于5000 万元))。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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