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
磋商邀请
拟对泸州市江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ZSYDL(2025)001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拟对泸州市江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进行采购,四、邀请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0.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