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灰库区辅助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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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洞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灰库区辅助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5-1-220 )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 上海石洞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灰库区辅助服务项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其他 ,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2台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灰库司磅、发货收单统计、现场管理及取样送样;配合炉底渣装运,防火检查、日常环保等工作。消除火险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现场文明生产,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环保工作达标。
2.3服务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2.4服务期:2025年06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项及以上火电厂维护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