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零星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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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PEC-FW-JCGS-01311-2025-007)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回龙镇、新圩镇。
一、采购条件
本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PEC-FW-JCGS-01311-2025-007),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以及10吨电动行车等特种设备的零星检修服务。(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安全等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以及10吨电动行车等特种设备的零星检修服务。
2.3 计划工期:
计划服务工期7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计划完工2025年8月31日,服务方须配合采购方的项目进度,并满足施工总承包工程之工期要求,以使施工总承包工程能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或之前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财务及相关技术等能力,投标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相关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服务业绩或有正在实施的类似服务项目;
3.3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