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2025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气相色谱仪SCD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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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2025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气相色谱仪\SCD(招标编号:NWZ250519-3833-08023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相色谱仪\SCD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检验计量中心仪器更新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气相色谱仪\SCD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 (3)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贴牌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品牌)出具盖章版的承诺函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时提供相同分析工况下,不少于2家用户,分析气体硫化物组成含量仪器使用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后检出限持续达到30ppb证明(软件截图和用户证明函),加盖用户部门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技术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关键条款,一项不满足则否决,带 Δ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有3条及以上负偏离则否决;带★、Δ的条款须逐一对照进行响应,不接受自由响应。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承诺函。所有要求提供证明的条款、承诺函在本次投标文件中列出证明材料及函,加盖用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17:3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