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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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竞争性商公
告
(招标编号:ZJAZBNM-2025-1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租本项目的能力;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具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有效的网签合同(或由房管部门出具的预告登记证和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或房产证明;以上证明产权人须与投标人为同一人。提供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要求必须整包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3 17:30附件下载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北垣东街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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