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公司通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通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978,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属于化工生产型企业,人员 1800余名,2025年至2027年将新入职1000余人。公司实行倒班制和白班制。本项目用于人员往返于公司厂区到公司倒班宿舍区(以下统称厂内通勤)、公司往返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和陕西省神木市(以下统称厂外通勤)的通勤车服务。
招标范围:煤制油公司厂外和厂内通勤服务,本项目厂外 通勤服务倒班制每天运行 4趟(2个往返)、白班制每天运行2趟(1个往返), 康巴什 方向单程约为 60公里、 神木 方向单程约为 80公里 。 厂内通勤实行倒班制(包括但不限于 4班2倒,5班2倒,4班3倒,5班3倒等,倒班方式以实际运行为准)和白班制,倒班制每车每天运行约2个往返,白班制每车每天运行4个往返,白班制车辆有部分数量的车辆常年运行,倒班制和白班制每车 单程 运行里程约 4.5公里。 合同期内最大用车数量 31 辆。 其中,厂内、厂外通勤合同期内分时段用车需求详见厂内通勤用车预估情况表。 首批次需提供自有车辆 12辆, 车辆配置遵循按需、有序的原则增加。厂内通勤车可能因政策、技术等原因,存在一次性增加至合同约定最大车辆数量的可能。
厂内通勤用车预估情况表
序号 | 时间区间 | 预计用车数量(辆) | 备注 |
---|---|---|---|
1 | 2025年7月7日-2026年4月30日 | 2 | |
2 | 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4 | |
3 | 2026年7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 15 | |
4 | 2026年11月1日-2027年6月30日 | 17 | |
5 | 2027年7月1日-2027年7月6日 | 19 |
厂外通勤用车预估情况表
序号 | 时间区间 | 预计用车数量(辆) | 备注 |
---|---|---|---|
1 | 2025年7月7日-2026年7月6日 | 10 | 康巴什方向首批次至少 6辆,最高需求量为8辆 神木方向 2辆 |
2 | 2026年7月7日-2027年7月6日 | 12 | 康巴什方向 10辆 神木方向 2辆 |
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具 体 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项目地点: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省际包车客运。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通勤客运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需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如合同为固定单价、预估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对应的业主结算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自有首批次运营车辆12辆,并提供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