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选定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hjzf-202502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选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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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分细则(标准):【省标】浙江省药品标准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量 | 【省标】投标人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的浙江省药品标准配方颗粒备案数量(指浙江省外企业完成的销往浙江省跨省备案或浙江省内企业完成的上市备案),180种(含)及以上得6分,160种-179种得4分,140种-159种得3分,120种-139种得2分,100种-119种得1分,99种及以下不得分,未备案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以上数值均含本数。相同品种不同规格不重复计数。提供备案品种目录及对应备案号清单,标示备案品种属于国家药品标准。 | 【省标】投标人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的浙江省药品标准配方颗粒备案数量(指浙江省外企业完成的销往浙江省跨省备案或浙江省内企业完成的上市备案),160种(含)及以上得6分,150种-159种得5分,140种-149种得4分,130种-139种得3分,120种-129种得2分,110种-119种得1分,110种及以下不得分,未备案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以上数值均含本数。相同品种不同规格不重复计数。提供备案品种目录及对应备案号清单,标示备案品种属于浙江省药品标准。 |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