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司灰库道路及石灰石堆场治理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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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6-000353
二、采购单名称: 长沙公司灰库道路及石灰石堆场治理工程
三、采购单位: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工程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18 09:00
八、开工时间: 2025-06-3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 长沙公司灰库道路及石灰石堆场治理工程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报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报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者满足其一即可),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 供应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3项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表或技术协议内容页等,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
9.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自2024年11月-报价截止之日期间连续6个月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负责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人员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若供应商未提交的社保证明或采购人对提交的社保证明有疑问,采购人可发澄清要求供应商提供,经澄清后仍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报价;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