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2025-2028年度6个风电场321台风电机组外委维护、定检工程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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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2025-2028年度6个风电场321台风电机组外委维护、定检工程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1-049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2025-2028年度6个风电场321台风电机组外委维护、定检工程框架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1)南澳风电场91台风机,分别为牛头岭项目18台麦康NM44-750kW、青澳项目52台V52-850kW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WD49-750kW风力发电机组,2007年12月投产和东岛项目20台WD49-750kW风力发电机组,2010年10月投产。(2)饶平风电场22台风机,为MY1.5s/se-82风力发电机组,2013年12月投产。(3)大北山风电场16台风机,为MySE3.0-135/90(100)风力发电机组,2020年12月投产。(4)汕尾风电场50台风机,为MY2.0s-104/85风力发电机组,2015年12月投产。(5)阳江雷平风电场109台风机,分别为东平、新洲项目66台MY1.5s-82/65风力发电机组,2012年06月投产;大龙顶33台MY1.5sl-89/80风力发电机组,2015年4月投产;东平扩建项目10MySE3.0-135/90机型风力发电机组10台,2020年12月投产。(6)湛江红卫风电场33台风机,为MY1.5sl-89/80风力发电机组,2015年12月投产。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2025-2028年度6个风电场321台风电机组外委维护、定检工程框架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南澳风电场、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饶平风电场、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大北山风电场、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汕尾风电场、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雷平风电场、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红卫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外委检修维护工期三年,外委维护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合同总日历天数不变;机组年度定检工作,预计自每年度04月至09月,最晚完工日期09月15日,预计工期130天,实际工期可能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本次招标为3年框架,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6 招标范围: 广东分公司南澳、饶平、大北山、汕尾、阳江雷平和湛江红卫风电场321台风机的日常维护、年度定检、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发电机对中,负责风电场技术改造、大部件更换等其他专项工作的旁站监督,协助风电场故障抢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不少于350台(含)或500MW(含)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维护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不含风机定检和技改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 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1人至少担任过2项100MW及以上风场维护检修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影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姓名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
3.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