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服务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25-06-06 09:51:40
一、 采购单位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服务
三、供应商 :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06 10: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09 10:00:00
六、公示周期 :3 天
七、采购内容:
1负责华电集团公司规定的“421”与“215”之间直属单位负责的非招标项目代理采购服务; 2负责华电集团公司规定的“215”以下基层单位负责的非招标项目代理采购服务; 3协助公司采购管理流程梳理与完善,协助公司采购制度修订完善; 4.协助公司采购文件标准化及资质设置规范化工作; 5负责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的审查; 6.负责采购项目挂网、应答文件; 7.共享使用华电山东分公司评审专家及监督资源; 8.负责评审组织、结果反馈、成交通知书生成; 9.负责专家费用发放、服务费催缴;
八、直接采购理由:
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询比、竞价、谈判和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适用情形。(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7.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要求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李清松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