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军区招待所东院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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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军区招待所东院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河北省军区招待所东院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编号:gkzb202506050002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军区招待所东院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河北省军区招待所东院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通过止。设计总周期90天,其中: (1)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建筑平立面翻图、结构复原图; (2)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3)方案设计确认后30天,提交初步设计; (4)初步设计确定后30天,提交全套施工图 。
建设地点位于: 石家庄市裕华区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
其他: (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4263㎡,现有客房142间,多功能厅1个,会议室4个,餐厅1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任务书。
(2)招标范围:建筑平立面翻图、结构复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参加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具体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3)预估采购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327.33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过程中需对建筑平立面翻图、结构复原、设计阶段分别报价,其中翻图最高限价19.41万元(含税),结构复原最高限价14.48万元(含税),设计阶段最高限价293.45万元(含税)。设计深度需满足住建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分项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投标。
3.1.6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投标人未被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19410m2或合同金额261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公共建筑改造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委托设计内容、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提供设计费支付(其中一次即可)发票存根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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