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安徽中煤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道路工程II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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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安徽中煤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道路工程II标段竞争性采购公告
(竞争性采购编号:GPEC-GC-0131301-01112-2025-082)
竞争性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利辛县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新能源公司安徽中煤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道路工程II标段(竞争性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31301-01112-2025-0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竞争性采购范围:新能源公司安徽中煤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道路工程II标段。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1)施工准备:负责本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场地、接通施工用水用电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2)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础预埋件的埋设等。
3)负责本项目的风机厂区施工道路施工。
4)建设用地的租赁及青赔(除风机基础用地、风机箱变用地及升压站用地的直接征地费用外,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征租地及青赔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涉及本项目的拆迁赔偿费、迁坟补偿、协调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涉及本项目的村庄内原有道路借用或赔偿或修缮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水保环保施工包括道路、风机平台、渣场、涵管、挡墙护坡、沉沙池等。
8)负责本标段相关的材料、设备、试块送检并取得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9)负责本标段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装卸、就位、保管及二次转运。
10)负责本标段所有工程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编辑移交工作。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到2025年9月30日(共计92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在近5年有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业绩或其他建筑专业业绩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6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