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房屋租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156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9156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于2012年3月依法设立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社会公益型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是德清县政府举办的综合性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同时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
根据德政办发【2012】140号文件,成立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筹建领导小组。筹建领导小组根据检验检测具体要求,考虑到实验室场地需要的面积,楼层高度及实验室通风等设施安装的相关要求,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多方考虑,符合各项条件的租房地址确定为武康镇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7号楼。
2013年9月德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13号文件通过了此方案,同意检测中心租用科技创业园三区7号楼一层和五层,为此检验检测中心与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实验室,如果改变租赁场地,有的器材无法搬迁,前期的投入必然大大缩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项——“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规定,该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论证小组建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701-2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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