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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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 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1-136-01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 2025 年 9F 机组 2 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招标 招标人为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 2025 年 9F 机组 2 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
2.2 施工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 8 号 。
2.3 采购内容: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9F 机组 2 号汽机房 90/20 吨行车电气系统改造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含所有缺陷部件更换,以及所需各类设备及相关附件、辅料。工程结束后投标人须提供给招标人项目相关的各类报告、说明等证明文件原件。
2.4计划服务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总价包定,包工包料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 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含安装、修理));
(2)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起重机械安装(或维修或改造或试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