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制氢系统高温换热器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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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制氢系统高温换热器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1-060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制氢系统高温换热器采购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 。
2.2规模: /
2.3标段划分: 华能清能院制氢系统高温换热器采购招标标段包1 。
2.4交货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2.6招标范围:本采购内容包括制氢系统高温换热器,具体内容如下:
(1)高温氢侧换热器:为氢侧气体提供冷热流换热,具体指标见技术规格书;
(2)高温氧侧换热器:为氧侧气体提供冷热流换热,具体指标见技术规格书;
(3)催化反应模块:包含催化燃烧反应器、催化燃烧加热炉等氢气催化氧化模块;
(4)气体处理模块:包含干燥吸附罐、气液分离罐、缓冲罐、气体冷凝器等气体前、后处理工艺所涉及的部件;
(5)常规非标换热器:包含汽化所需气-液换热器、系统能量梯次利用氢气、空气换热器等;
(6)管阀件及连接件:依据买方要求和现场条件,提供多种材料310s、Inconel625及规格的管阀件,以及三通、弯头等连接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氢能反应试验设备装置或氢能材料合同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业绩。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